2025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
服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名称:2025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续签
二、项目控制价:4.5 万元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律师服务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5.19).docx
三、采购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四、采购内容: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2025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续签 | 年 | 1 | 4.5 万元 |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南二环富域城写字楼十二楼;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与我校合作数年,勤勉尽责,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平安顺利发展。该所为怀化市多所高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熟悉高校法律顾问工作。其总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鉴于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前期合作中参与我校诉讼、仲裁活动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熟悉采购人学校法律事务,综合考虑工作的延续性、尚有多项工作仍在咨询中、法律合作的特殊性及报价等因素,及采购人经常要求法律顾问列席重大会议及要求法律顾问基本驻校等特殊要求,故选择该律师事务所继续为我校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律师须定期参加采购人相关会议并协助采购人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一)参与修改和审查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
(二)为学院重大决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论证意见,协助审查学院重大事项的相关法律事务;
(三)代理学院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四)参与处理学院的行政、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调解涉及学院的重大纠纷及学院对外谈判;
(五)为学院提供日常法律咨询,代拟及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六)协助学院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七)对学院防控校内伤害事故等各类法律纠纷提供事前合理化建议和处置预案;
(八)其他与学院相关的法律事务;
(九)采购方如需办理诉讼、行政复议、仲裁事宜,双方应另行签订代理合同,代理费用优惠另议。委托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个案代理费。
论证时间:2025年5月19日 9:30 | ||||
论证地点:618 会议室 | ||||
各专家对项目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 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连续多年为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勤勉尽责,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学校平安顺利发展。该所为怀化市多所高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熟悉高校法律顾问工作。其总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鉴于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熟悉采购人学校法律事务,综合考虑工作的延续性、尚有多项工作仍在咨询中、法律合作的特殊性及报价等因素,及采购人经常要求法律顾问列席重大会议及要求法律顾问基本驻校等特殊要求,我们经过深入论证,认为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与采购人的法律顾问服务需求高度契合。本项目属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继续与湖南人和人(怀化)律师事务所进行深入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 |||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备注 |
唐绪伟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教 授 | ||
唐晨光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副教授 | ||
蒋镇泽 |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政工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25年5月19日至 2025年5月23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 5月19日